各單位:
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大力弘揚雷鋒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,把《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》有關任務要求落到實處,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推動崗位學雷鋒活動常態(tài)化,中宣部擬于2021年3月初,命名第六批全國學雷鋒活動示范點和崗位學雷鋒標兵。同時,省委宣傳部擬命名2020年度全省學雷鋒活動模范崗和崗位學雷鋒標兵。為做好推薦申報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學雷鋒活動示范點(模范崗)基本條件
學雷鋒活動示范點(模范崗)主要從學校基層單位(處級及以下)中推薦產(chǎn)生。基本條件為:
1.基層組織高度重視、領導有力;
2.學雷鋒活動常抓不懈、扎實深入、取得顯著成效;
3.業(yè)務工作成績突出、影響較大;
4.有良好的整體形象,在本行業(yè)本地區(qū)具有示范帶動作用。
二、崗位學雷鋒標兵基本條件
崗位學雷鋒標兵主要從學校中立足本職崗位、踐行雷鋒精神、表現(xiàn)突出的先進個人中推薦產(chǎn)生,重點向基層一線傾斜?;緱l件為:
1.政治堅定,素質(zhì)過硬;
2.自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主動踐行雷鋒精神,立足本職、愛崗敬業(yè),腳踏實地、樂于奉獻,取得顯著成績、作出重要貢獻;
3.具有良好群眾基礎和社會美譽度。
三、有關要求
1.請推薦單位履行政治責任、認真審核把關,確保事跡真實感人。推薦對象要向服務中心工作的領域和崗位適當傾斜。所有推薦對象經(jīng)教育廳審核通過后,將作為全省學雷鋒活動模范崗和崗位學雷鋒標兵進行命名宣傳。
2.各二級單位最多可推薦學雷鋒活動示范點(模范崗)1個或崗位學雷鋒標兵1名。
3.各二級單位如有推薦,請于2021年1月2日12:00前將推薦表和簡要事跡材料(2000字以內(nèi))發(fā)送至郵箱:544798969@qq.com,逾期不再受理。
黨委宣傳部
2020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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